真相能被规范吗?

几周前,我有机会作为主持人参加了“了解真相的权利”论坛的一个会议桌,该论坛由阿尔卡拉大学普通基金会组织,由纳乔·托雷布兰卡 (Nacho Torreblanca) 指导,特别是在题为《能否规范真理》?拥有两位顶级法学家,一位是马德里卡洛斯三世大学商法教授特雷莎·罗德里格斯·德拉赫拉斯,另一位是宪法学教授路易斯·米格尔·冈萨雷斯·德拉加尔萨。两位对这个话题持不同观点的法学家(一位是私法,另一位是公法)在本次会议 上所听到的内容,催生了对真理监管的最初反思。 第一个反思是显而易见的:真相可以被规范吗?第二个问题也同样如此:真相是否应该受到监管?也许第三个是最不明显的:我们现在说谎的次数真的比以前多吗?英国领先的独立事实核查组织的负责人汤姆·菲利普斯对此表示怀疑。在他的著作《真相,江湖骗术简史》中,他提醒我们,人类从未停止过互相撒谎。

而且从来没有出现过“诚实的黄金

时代”。更不用说我们如何欺骗自己了。还值得记住的是书面媒体的起源,诽谤和“假新闻”是当时的常态。也许差异在于谎言通过社交网络传播和传播的 洪都拉斯 电话号码 速度和强度。 无论如何,为了更谦虚,也许我们应该谈论可验证的事实而不是真相。因为事实最终允许在民主法治国家中进行理性辩论和问责。公民是否有权要求支持公共辩论的事实即使不真实,至少也是可验证的?到底是向谁索取呢?谁保证这个权利?作为?这只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免受欧盟委员会定义的虚假信息的影响(“为了故意欺骗公众或获取经济利益而创建和呈现的可验证的虚假或误导性信息”)还是我们应该超越?可验证的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有什么区别?欧盟委员会还谈到“错误信息”,指的是在无意欺骗的情况下传播的可验证的虚假信息,因为这样做的人认为它是真实的。

当我们自愿被欺骗或者我们欺骗自

己,或者当传播虚假信息的人不知道自己是虚假信息时,我们是否也可以谈论虚假信息?这种类型的监管会对开放社会构成风险吗?如果是这样,我们如何避免这些风险? 考虑到两种形式的虚假信息(“虚假信息”和“错误信息”)可能威胁民主、使辩 印度尼西亚 电话号码列表 论两极分化并使安全、健康和安全面临风险,欧盟已经开始就此事采取行动。另一方面,毫无疑问,大规模的虚假信息运动需要成员国、欧洲机构、社交网络、媒体和公民本身的协调一致反应。 关于欧洲在这一领域的举措,应参考《虚假信息行为守则》(行业的良好做法和自我监管)、数字媒体观察站(汇集了事实核查人员、研究人员和其他相关机构,以提供建议)政治家),旨在加强欧盟打击虚假信息的能力和合作的反虚假信息行动计划,以及旨在制定关于数字平台义务和问责制的指南和协议的“欧洲民主行动计划”打击虚假信息或传播“‘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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